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办税服务→纳税咨询→每日热点问题解答
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信息来源: 江苏省镇江地税局
字 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因此,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该企业属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时,才需要缴纳印花税。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